韦俊律师
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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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俊律师,南宁国企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公司名称的变更指的就是公司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因为公司的生产或者是经营范围的变更,所以相关的名称也变更。而且大多数公司变更名称的方式就是经过相关的机关变更。那么公司名称变更证明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的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公司名称变更及其相关问题。
一、公司名称变更证明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在公司所在地,召开了临时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电话形式通知各股东,会议应到___人,实到___人,公司股东__________________全部参加本次股东会议,会议由_______同志主持;会议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决定公司名称由变更为 。
2、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持赞同意见的股东所持股份占全部股份的100%,无反对及弃权情况。
3、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通过了公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上决议符合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全体股东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公司名称变更的相关事项
1、公司名称变更说明
本公司因发展的需要,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公司名称由原;XXXX有限公司;变更为;XXXX有限公司;各种登记及变更手续已于XXXX年XX月XX日办理完毕。自XXXX年XX月XX日开始,公司将启用新的名称对外开展工作,原公司名称停止使用。
2、公司名称变更原因
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更充分体现公司业务发展的战略目标。
3、公司名称变更其他说明
此次变更仅涉及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没有改变,不会影响到本公司整体的业务结构、职能及与您的合作经营政策。原公司所有的业务、资产及一切权利和义务由新公司继续承担,签订或正在履行的合同仍然有效,原公司使用的各类资质文件新公司暂时延用,公司营业地址、联系方式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
三、公司名称变更网上申请流程
1、到工商局或市监局申请办理;公司新名称核名;;
2、在当地工商局网站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预约,并下载填写相应的资料后打印;
3、携带上述资料到对应的工商局,自助取号,然后递交资料;
4、若资料有遗漏或当地工商局有其他要求,则根据要求补充资料,若资料没问题,则领取《受理变更通知书》;
5、在通知书上注明的领取时间,再去一趟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6、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到刻章点刻制新的公章,原公章需在规定时限内销毁或上交;
7、携带新营业执照和新公章到开户行申请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8、完成当地各部门要求的其他变更事项。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名称变更证明及其相关问题。公司名称变更一般的证明还是比较简单的,因为现在变更公司名称也是常有的事情。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公司名称变更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涉及到的股权问题复杂程序繁琐,并且有诸多的限制,其目的是为了防止投机者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份持有者的的利益,基于此目的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条款就应运而生,下面就带大家仔细了解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的法律条文
二、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二、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6个月
下列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①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③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12个月
除此之外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7、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①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②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③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哪些全部内容,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包括发起人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等,可见这些限制都是为了保障公司运营的稳定性,提高对抗危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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